国税发148号 是否任有效

2025-05-11 1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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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税发[1994]14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问题的通知,继续有效
2、国税发[1996]14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条款失效]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的决定》,废止第八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自2016年5月29日起停止执行。
3、国税发[2004]14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