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提问,共找到以下相关答案,请根据需要选择使用:1、国税发[1998]1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电力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条款失效]—依据国税发[2006]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文第三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自2006年4月30日起失效。2、国税发[1997]1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