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速递大王、联邦快递公司的总裁弗雷德·史密斯先生说:“我认为,‘商人’一词在某种程度上应当赋予它赌徒的涵义。因为,在许多时候,采取冒险行动并不是最危险的,最危险的倒是坐失良机。”
1962年,史密斯进入耶鲁大学,专攻经济学和政治学。大学三年级的时候,他写了一篇学术论文,分析运输业的现状。史密斯认为,如果开办一家运送诸如医药和电子元件之类需要优先考虑的、时间性极强的货物公司,一定会大有市场。传统的,采用像邮局、铁路、特别火车这样的运输工具,几乎没有几件包裹能直接送到他们的目的地,而大多数包裹送到目的地以前,要从这一城市到另一城市或者从这条航线到那条航线来回地折腾。这样做,不仅浪费金钱,而且浪费时间,因此,应当采用一种特殊的运输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这种见解无疑是十分有见地的,可是当时却没有人欣赏他,因为这是一件非常冒险的事情,没有人愿意去冒这种风险。1969年,史密斯决定自己创业,去抓住这个机会,实现心中的梦想。
首先他着手买下了阿肯色州飞机销售公司的主要股份,这家公司以小石城为基地,主要为涡轮螺旋桨飞机公司的喷气式飞机提供维修服务。该公司的销售额为100万美元,经常亏损,显然没有什么前途。史密斯接手这家公司后,着手改善它的经营状况,把它变成购买和出售旧喷气式飞机的交易场所,这种变革很成功,在短短的两年内,收入增加到900万美元,利润达25万美元。
在这一时期,史密斯仔细考虑要建立一个能在一夜之间就把小包裹传递到目的地的公司。当时,干这一行的已经有好几家公司,其中埃默是最大的公司。1969年,它们每家的收入都已达1亿美元以上。
面对这样的市场环境,史密斯认为只有提供比这些公司更好的、更可靠的服务,才能获得成功。于是,史密斯委托两家咨询公司来研究这种市场形势。研究结果表明,人们对目前的运输业极为不满,顾客们投诉说,他们投递邮件极不正常,经常误期。总的来说,很不可靠。顾客的不满中蕴藏着巨大的商机,顾客们需要有一家公司能够在甲地把汇集的小包裹及时地、一帆风顺地在很短的时间内投递到乙地。研究结果还表明,顾客们愿意为有保险的投递公司支付额外的费用。
经过一系列的调查论证之后,史密斯开始筹办这种公司。史密斯孤注一掷,拿出他所有的本钱800多万美元作资本,准备大干一场。他的这种投资胆量影响和吸引了一些投资者,他们纷纷加盟,又增加了4000万美元的投资。几家银行这时也对这一行为产生兴趣,投入了4000多万美元。于是这个公司总投资额高达9000万美元!这在当时是美国有史以来企业作出的最大的单项投资。
1971年6月1日,公司成立了,这便是“联邦快递公司”。1971~1980年,公司的总收入已达5.9亿美元,史密斯的投资决定是十分正确的。史密斯说:“我们的冒险终于有了回报。事实证明,我们的冒险不是盲目的,而是富有远见卓识的投资行为。”
因为主动出击,史密斯终于成了美国的速递大王。美国的商业学校还把他的冒险创业经历作为创业典范加以分析研究。
很多人都害怕去冒险。因为冒险有很大的成分代表着失败。但是,冒险却是作为一个商人所必备的一种素质,也可以说是商人的本色。一个成功的商人。不仅不会害怕冒险。还会从中体会到冒险的快乐。很多时候,冒险这种行动并不是最危险的,最危险的是看着一个大好的机会从自己的身边溜走。
——引自延边人民出版社《感悟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