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e购平台是传销吗

车e购平台是传销吗
2025-05-21 10:17:2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不是。,它是中国内优秀的创新品牌。

2018年1月16日,在致力于打造全国品牌高地的广州市举办的“2017首届中国品牌人年会”上,位居中国西部的临夏市一带一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车e购)被评为年度“中国十大创新品牌”!

需要说明的是,这是西北地区唯一一家互联网创新品牌得主,获此殊荣,实属来之不易。这是车e购家人的汗水、泪水加实干凝结出来的,这将是车e购平台2018走向全国最坚实的基础。

扩展资料:

战略意义

距这次“首届中国品牌人年会”刚过去半个月的2018年1月1日,全国首家汽车分享经济平台实体店:“一人一车”汽车超市(标准店)在甘肃省临夏市盛大启航!这是在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下,认真贯彻践行国家新修订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由国内首家汽车消费商分享经济平台,凭借模式创新优势,着力打造的线下实体标准店。

让走进一人一车汽车超市的消费者成功升级为消费商,通过分享经济实现消费创富,进而把汽车这一“烧钱的机器”变成了“赚钱的工具”。

据悉,启航盛典当日现场订车142台,日销售额近1500万,创汽车单店日销售纪录!短短一年时间,汽车总销售1700辆,预定2500辆,销售额达4个多亿。这样的发展势头,给创业者和消费者均带来无限信心,给全国一片低迷的车市注射了一剂强心针。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河北-车e购平台:西北唯一“中国十大创新品牌”得主

回答2:

同时具有以下行为的,是传销:
一、需要交入门费。
二、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三、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回答3:

肯定是传销,人拉人,我一个朋友让他亲戚骗进去了,然后又骗了好多人,等他们反应过来,去找他们领导协商退钱时,却被告知,他们没有领导,钱不知道让谁拿走了,我身边发生的真事,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还是都理智一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