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税收给不给中央政府?

2025-06-21 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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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香港的税收不给中央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保持自由港和独立关税地区的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六条,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持财政独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财政收入仅用于自身需要,未上交中央人民政府。 此外,中央人民政府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征税。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财政预算案以力所能及的原则为基础,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适应GDP的增长,特别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独立的税收制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是指最初在香港实施的低税政策,对税收类型,税率,税收减免和其他税收事项进行立法。


扩展资料:

中国政府为解决香港问题制定了十二项基本政策,“十二条”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仍然是自由港和独立关税区,保持金融中心地位,继续开放外汇,黄金,证券,期货等市场,资金自由流动,港元照常流通,自由兑换。

它还授权香港缔结关于投资保护,民航,税收和司法互助的338项协议,协助香港审查国际公约的遵守情况, 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支持香港,以维持和发展与国家,地区和相关国际组织的关系,并签署和 执行相关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

百度百科-香港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回答2:

香港的税收不给中央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保持自由港和独立关税地区的地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持财政独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财政收入全部用于自身需要,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而且中央人民政府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征税。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财政预算以量入为出为原则,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并与本地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相适应。尤其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独立的税收制度,香港特别行政区参照原在香港实行的低税政策,自行立法规定税种、税率、税收宽免和其他税务事项。

扩展资料:

还有就是中国政府就解决香港问题形成的十二条基本方针政策,其中“十二条”中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仍为自由港和独立关税地区。保持金融中心地位,继续开放外汇、黄金、证券、期货等市场,资金进出自由,港币照常流通,自由兑换。

而且还授权香港对外缔结投资保护、民航、税收、司法协助类协定338项。协助香港接受国际公约履约审议。支持香港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单独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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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