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2025-05-22 12: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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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分析、整理、和上报工作。
对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的报告制度。按时向当地药品监督部门的不良反应检测中心上报。
严重或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须随时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