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一家自助火锅店当领班。做了一个多月。现在不想做了要提前多久交辞职报告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025-05-15 09: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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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试用期提前3天,试用期满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虽然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但解除劳动关系依然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没有法定过错的情形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满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回答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与你订立劳动合同的,你随时可以离职。并按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双倍工资。
  如有争议,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