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可以选着续签,也可以不续签,不必提前通知。
提前与用人单位沟通,有利于即时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时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同意续签,劳动者不同续签的,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不用的。合同到期后,若公司未要求与你续签合同的话,你就与公司脱离雇佣关系了。你到10月8号就不用上班了,公司也有权利不给你发工资了。
按理说你可以走的,因为你们已经没有合同关系,现在的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没签合同责任在公司。 员工随时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并对员工进行赔偿
找当地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仲裁都可以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你这情况也适宜的这条的。
1,合同到期后,双方没能提出续约或者解除的:若员工继续在企业从事劳动,且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视为企业和员工依照上一份合同约定续约一年;超过一年的,视为双方依照上一份合同约定建立无固定期劳动关系。
若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在合同到期后,只需要书面向企业递交辞呈,无需提前三十天,合同未到期的需要提前三十天。
2,合同到期后,员工一方可持到期合同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企业一方不能提供续约合同的,视为合同到期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在解除以后,你可以到新单位参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