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3个月我想离婚,男方叫还所以花的钱,包括办喜事的钱,如果他告我赔钱,我没钱还会怎样?有懂法律的

2025-05-22 2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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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既然结婚,彩礼不用返还。

婚姻法解释二(2003)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其他的钱,已经给了,就是赠与,就是自己的。
已经接收,不用退的。

合同法(1999)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回答2:

这种说法是于法无据的。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没有人可以干涉公民的离婚自由。男女双方离婚时,如果婚前一方给付另一方彩礼,双方确实没有一起生活或者这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可以请求另一方返还。但这里的彩礼显然不包括婚礼花销、购买衣服等开支。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答3:

是他提出的一个条件,感情破裂不在乎办喜事的钱。再说法庭不一定判你还钱。如果让你赔,有下一个丈夫替你还。

回答4:

这个告的话,多少你是应该赔点的。毕竟人家花了那么多,这都是协调,没有硬性法律规定。俩个人尽量的好好生活不要离婚

回答5:

这个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根据婚姻法,结婚是2个人的事,就算事后离婚他也没有任何的理据叫你赔钱,因为已经是过去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