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于你这个问题,现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具体到你所说的情况,分析可知,交房日期延后已经构成了违约,所以你可以解除合同,而对方作为违约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给我留言。
你好,鉴于之前双方约定的条件发生了变化,尤其是交楼日期延后明显改变了之前购楼方的预期,因此你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如果因为 对方的原因导致你方需要退订的 那么可以退订 但是要是由于你方原因导致的那么就不退订 延期交付可以要求他们支付延期的费用 定金一般情况下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