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今年十二月份要搬厂了,但我的合同十月三十号到期,厂方给了一份新的 继签劳动合同,但附件添加搬

时自动解除,合法吗?
2025-05-19 05: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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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只要双方同意,合法。属于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由于约定解除实际上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