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不要听所谓的“专家”胡说!基本的法律常识都理解错误!
特赦,是对特定的犯罪人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一部的执行。
假释是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特赦不是假释!特赦后剩余的刑期不再执行,而假释剩余刑期还要执行,还要接受社区矫正!
一般假释需要执行过半,也确实有“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的规定,但是特殊情况是指基于国家政治、外交、国防的需要!
高龄不属于特殊情况!如高龄,生活不能自理,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但是不可能未执行过半即予以假释!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