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至人轻伤一级没有谅解怎么判决

2025-05-20 1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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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解释规定,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量刑在五年以下。具体还要结合其它情节如是否有赔偿,是否得到谅解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