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签合同老板不给工资,劳动局怎么仲裁?

2025-05-18 18: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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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双方可以就劳动报酬问题协商解决。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每月支付劳动者二倍的工资。

  2. 不能达成一致协议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 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凭证包括:①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职工工资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③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④考勤记录;⑤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