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不同意辞职怎么办?

2025-06-21 17:19:3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好,根据你的提问,作如下回答: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你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申请离职,试用期提前三天,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批准,都不影响你到期后办理离职手续。
2、建议你再向你提高离职报告,如果你的经理不批准,你要求他在离职报告上签上不同意的意见。总之,只要他在离职报告上签名了,就能证明你已按规定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3、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并且以其拖欠工资为由,要求其按你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4、根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如果仲裁需要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的,用人单位不能提供相关的证据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所以,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提供已支付工资的记录,就视为未支付工资。
注:仲裁不收费!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若有疑问,请给我留言!

回答2:

回答3:

如果你是正式员工,依劳动法,应该提前一月提出离辞职报告。
临时提出,经理不同意,也是对的。
当然你可以一走了之,用人单位并不能因为你擅自离职就扣发你应得的劳动报酬。
但是如果因此对用人单位产生损失,单位也有权要求赔偿。
最好还是协商,一定要走,而单位不肯结清工资的,可向当地劳动监管部门投诉。

回答4:

丫 再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