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时间为:早8:30 - 12:00.下午为 :2:00 -5:30分。
中国的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分为四级,即设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并设军事、铁路、水运等专门人民法院。中国的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和市辖区的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包括: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州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法院是国家机关,实行的是同一工作时间,其中夏天适当有变化。
法院工作时间为:早8:30 - 12:00.下午为 :2:00 -5:30分。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下午17:00
下午5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