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方面,亚太经合组织充分保障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加强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减少区域贸易和投资壁垒。
关税税率分最惠国税率和普通税率,有4%的,有80%的。
根据新的《关税条例》规定,我国进口关税的法定税率包括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和普通税率。
(1)最惠国税率:
最惠国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定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进口货物。
(2)协定税率:
协定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订有含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协定税率。
(3)特惠税率:
特惠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签定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2013年之前,我国对原产于孟加拉国的18个税目的进口商品实行曼谷协定特税率。
(4)普通税率:
普通税率适用原产于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货物;或者原产地不明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