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不到转正工资的80%,企业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与企业协商,要求企业补发试用期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劳动仲裁科申请劳动仲裁。
这个合同没有问题,双方已经约定了试用期工资的基数为转正后正常工资的80%,说的非常清楚了,在此情况下,你让单位给你补工资显然不合适,也没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