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本罪证的主要特征是:
.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即公民按照本人的意志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身权利,也是公民参与社会生活和依法行使其他权利的必要保证。本罪侵犯的对象,是所有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利的公民。不论是健康的,还是病残的,只要是未被依法剥夺人身自由的公民,对其进行非法拘禁的均可构成本罪。
.客观方面实施了以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的方法常见的有非法拘留、捆绑、隔离、禁闭等。原则上只要剥夺了他人人身自由,就构成既遂。
.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会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而故意为之。非法拘禁他人的动机多种多样,有挟嫌报复的、有耍特权、逞成风的、有扣押人质催讨债务的,等等。只要非法剥夺了他人人身自由,即构成非法拘禁罪。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以逼取口供为目的对他人非法拘禁的。则应以刑讯逼供罪论处,不另定非法拘禁罪。
根据《刑法》第238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本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本罪具有如下特征:
.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
.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地对他人的身体或者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司法人员依法搜查的不构成犯罪。
.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