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两个大过的理由开除我,大过的理由是我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生产

2025-05-22 06: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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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劳动法》规定,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你认为用人单位处理不合法,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