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意见的出具是有时间规定的。以社会司法鉴定机构举例,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应当在30个工作日以内出具鉴定意见,属于疑难案件的,经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个工作日。也就是最长应该在60个工作日以内出具鉴定意见。
应当注意的是,第一,期限是工作日,要扣除法定休息日;第二,补充材料,以及精神病鉴定的期限,不应计算在鉴定时效之内。
向委托部门催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