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不得实施下列破坏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行为:
(一)擅自停止或者部分停止安全保护技术设施、技术手段运行;
(二)故意破坏安全保护技术设施;
(三)擅自删除、篡改安全保护技术设施、技术手段运行程序和记录;
(四)擅自改变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用途和范围;
(五)其他故意破坏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或者妨碍其功能正常发挥的行为。
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至第十四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所以 经常遭到破坏的网站的网主 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呢!依法保护自己的网络合法权益。
可惜现在很多人专门就是黑,就象黑社会一样。
违法是违法,可惜没人管啊。
多学学电脑,也做个黑客,报复破坏你网站的人!
目前就是缺少有关这个问题的保护措施啊,有待完善,不过在中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完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