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联实行的计划经济中,是没有人民公社这种东西的。苏联叫做集体农庄。苏联的集体农庄是全民所有制,负责农产品生产,也没有自留地这种东西。苏联的农业生产是完全按中央的指令实行调配的。因此可以认为,苏联的社会主义体制,是完全的计划经济体制,是完全没有商品的概念的,只有产品及产品的分配。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政府即着手改组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1991年,政府决定加速农业改革,实行土地私有化。农庄社员和农场职工可以不受限制地退出农庄、农场,每个劳动者都可以由此获得相应的一份土地和财产,选择家庭农场等经营形式。目前,大约有2/3的农庄、农场将土地和财产在名义上或实质上分给了农民或劳动集体。建立了集体的、合作的、股份的或私人的农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