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口头协议和未签劳动合同与社保的问题

2025-05-23 14:33:5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 建议优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里的“缴纳社会保险”,司法实践中一般理解为足额,如果公司已经缴了,只是没有足额缴纳,不应看做是未缴纳社会保险,补缴即可。所以员工不能拥有单方解除权(也就是不写辞职报告,说走就走的权利),也就不能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甚至还要因此对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回答2:

广东胡律师:

虽然你的情况有不少律师已给了答案了,作为律师当然希望你能够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我还是建议你能与朋友进行友好协商后再做下面的步骤:

1、你首先要取得与该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证据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证据看下面的详细说明;

2、赔偿的可能性要看你证据的充分而定。

申请劳动仲裁证据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你的工资是如何领取的,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2005年5月2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举出上述的第一项、第二项或是第五项其中一个,就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剩下的就需要根据上面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单位举证不能的话,就会支持劳动关系存在。

回答3:

您好:

根据您描述的事实,尝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答如下,供参考:

第一: 你和该公司构成劳动合同法律关系。

第二: 建立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 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 发生劳动中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五: 申请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根据上述规定,需要准备申请书。

并根据你们争议的事项,提交相应的证据。

搜集一切你认为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人证也是证据之一。

第六: 你可以主张的请求。

首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其次: 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

再次: 发放拖欠的工资。

《劳动法》

第一百条 【不缴纳保险费处理】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并支付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向劳动监察部门要求解决,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以上意见是根据您的描述和提问做出的简单回答,是律师的个人观点,供参考!

【河南 郑州 曹静杰律师】

回答4:

我不是参加泼水节要泼你冷水,实在我认为你能取回楼上所讲的款项不大可能。
前提,你所说的朋友所做的单位有没有营业执照?
你有证人,那怕是有利害关系的证人,你也是有证人证言这一条的,虽然那个官可能不大信你,但有总比没有好。而你的房东或客户是否看到你在他那儿上下班,是否了解你在那儿工作的时间呢?如果能明确地答出来,那对你是有利的,只是他们愿意上庭吗?不愿意怕话,那一切也是白讲的,没有证人的书面证言,法官是可以不受理的,也就是没有一丝用。而你也可以要求他的家人作为证人来上庭,当然款必对你有利,但如果对方只是一个弱妇人,法官棰几下未必就不能吓着她。
就谁主张,谁举证这一条前提来说,你有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证明你是他的员工?而并不是他的合伙人呢?若你什么东西都是自行提供的话,未能有力举证证明你与他的劳动关系的话,那么你什么都不会有!
口头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那并不表示没有第三者在场而对方又不讲信用的情况下行得通的。

回答5:

是可以请求劳动仲裁的,对方明显违背了劳动合同法。首先08年4月起就成立的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否则应当每个月支付双倍工资。另外不给交纳保险金,不按时支付工资,都是违法行为,应当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