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与单位间的劳动合同,则依《工伤保险条例》处理,未办理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自然人间的雇用合同,则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1条,应由雇主承担责任,当然,如果自己有故意或重大过错的,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来源衡水律师网页链接
参考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