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军官、文职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
1、副营职(含,下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2、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含,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3、在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正连职或一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并在上述部队或船艇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4、在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正连职或二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三级、体育九级)以上,并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5、高等学校毕业,并在导弹、卫星、核武器试验训练基地从事试验、测控工作满五年以上,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配检验工作满五年以上的专业技术军官、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6、在海军、国防科工委的舰、艇、船(只限执行海上任务的)上服役,并在舰、艇、船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副连职(含专业技术十三级)以上的军官。
7、空勤(包括飞行、领航、通信、射击、空中机务,下同)军官,或在核潜艇上服役的军官。
8、驻北京市城区部队的正营职、正科级(含专业技术十级、体育六级)以上军官、文职干部。
扩展资料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属的待遇保障
1、 选择随军的家属,经批准后,在部队驻地统一按城镇户口办理落户;
2、随军配偶由部队向当地政府部门纳入安置计划,自主择业的,享受减免营业税等优惠政策;
3、随迁子女可在驻地地方或军队院校入托入学;
4、无工作无收入随军家属每月享受500-700元基本生活补贴,并由部队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5、家属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按职级保障公寓住房;
6、连队干部和士官配偶随军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可按规定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
7、家属符合随军条件而选择不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每月享1000元夫妻分居补助;
8、符合随军条件的无工作军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论是否随军,均享受相关优惠医疗待遇。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
军官、文职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
一、副营职(含,下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11级、体育7级,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二、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15年(含,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三、在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正连职或一级科员(含专业技术12级、体育8级)以上,并在上述部队或船艇上工作满3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四、在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副连职或2级科员(含专业技术13级、体育9级),并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10年以上(其中在上述部队或船艇上工作满3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五、高等学校毕业,并在导弹、卫星、核武器试验训练基地从事试验、测控工作满5年以上,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配检验工作满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军官、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六、在海军、国防科工委的舰、艇、船(只限执行海上任务的)上服役,并在舰、艇、船上工作满3年以上的副连职(含专业技术13级)以上的军官。
七、空勤(包括飞行、领航、通信、射击、空中机务,下同)军官,或在核潜艇上服役的军官。
八、驻北京市城区部队的正营职、正科级(含专业技术10级、体育6级)以上军官、文职干部;或服现役(在军队服务)满15年以上的副营职、副科级军官、文职干部。驻北京市所辖各县部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家属随军条件,按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驻京部队空勤军官家属随军条件,按第七条规定执行。
1、家属办理随军手续不需要政审。
2、下列两种情况满足其一家属既可办理随军手续:一是军官职务等级达到副营级(专业技术军官达到相应技术等级);二是军官服现役满十五周年。
3、边海防、高原等边远及艰苦地区可适当降低标准。
1、家属随军不需要政审的。
2、随军条件是男方达到副营级就可以。条件艰苦的地方级别会降低就可以的。符合条件的一结婚就可随军,不用等几年的。
3、不发的,你只要让男方把表拿过来填就可以的。按照上面的要求填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