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产保险中,由于第三者的原因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履行了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后,在其赔偿限度内就取代了被保险人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有权向造成损失的第三者提出赔偿请求。 保险人的这种权利就是代位求偿权。代位求偿权只存在于财产保险中,人身保险中无代位求偿权,这是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显著区别之一
举个比较常见的例子,比如你车子停在小区楼下,然后被高空抛物砸坏了,那你有权利获得赔偿,但是呢,物业说不关我的事情,我不赔,你找那个抛物的人,你又不知道是谁抛物的,那你如果想要获得赔偿,你可能需要起诉一整栋楼,那你可能得不偿失了。那你可以让保险公司先赔给你,或者先赔一部分,然后授权保险公司代位求偿。因为这个车损坏,是第三方的责任,但是你要是自己追究起来,那你可太难了,打官司,取证,请律师之类的,烦都烦死你,所以你可以把你这个权利让渡给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跟他们去纠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