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六条: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在预缴地无需预缴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60
贷:银行存款
3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科目余额为借方 228.94元,下期缴纳的时候注意查询余额是否可以足额抵扣即可!
地税按实际营业额缴纳!
笑望采纳,谢谢!
直接登录国家税的官网查询一下吧,应该会有具体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