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付的手付,写的男方儿子名字,但是女方让男方写了个材料是说以后是共同材产,现在离婚,房子

2025-06-21 21: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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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婚前男方父母首付,合同上写的男方名字。可视为男方婚前财产。
2、女方让男方写个材料说是共同财产,可以视为对女方承诺以后赠与。但是,房产以登记为要件,既然房子还没交,房产证不大可能办下来。所以,承诺赠与还没有发生产权转移,可以撤回。房产还是男方的。
3、如果婚后共同月供房贷的话,则女方就月供所付房贷部分有一半份额。具体数额还要看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