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机房消防

2025-05-19 10: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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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计算机房,一般都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因此,施工完成后,必须早申报消防验收。按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规定,消防验收由甲方申报,但施工单位应提供有关消防产品的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等,同时还应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回答2:

8.5.5 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且宜采用气体灭火系统:

1 国家、省级或人口超过100 万的城市广播电视发射塔楼内的微波机房、分米波机房、米波机房、变配电室和不间断电源(UPS)室;
2 国际电信局、大区中心、省中心和一万路以上的地区中心内的长途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3 两万线以上的市话汇接局和六万门以上的市话端局内的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4 中央及省级治安、防灾和网局级及以上的电力等调度指挥中心内的通信机房和控制室;
5 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40m2 的电子计算机房内的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已记录磁(纸)介质库;
要做气体灭火系统的```,和主体一起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