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8/1/1以前入职的,自2008/2/1日起公司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2008年中途入职的,自入职第2个月起公司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二、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损失的金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