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怎么赔偿,公司年会聚餐回家途中摔伤

2025-05-22 05: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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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年会聚餐回家途中摔伤并不属于工伤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回答2:

公司年会聚餐后回家途中摔伤的情形,并不属于工伤,不能按工伤进行处理。但如果当事人有存在其它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可以依法进行工伤认定,按工伤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