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所指的月工资是指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工龄,计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算期限由2008年1月1日起计算(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一年,一个月工资,你做十年就是十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是终止劳动合同,哪些情形下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