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依你所说的情况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处理,轻者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情况严重要依照《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村民因赔偿款,导致阻止你们正常施工,这是两种法律关系,法院有可能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