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向法院提交证据,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都可以要求法院出具收据。
所以,将原件交给法院,可以要求法院给回执。
可以作为证据,这个应该属于证据种类中的书证。但是根据证据规则,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一般情况下,没有所谓的回执,但是可以要求法院记入相应的庭审笔录等予以处理。
可以要求人民法院经办人出具证据材料收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