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江电力”或“公司”)是经原国家经贸委报请国务院同意后,以《关于同意设立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2002]700号文)批长江电力准,由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简称“中国三峡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你不努力,没有人能替代你的。7940
酬张少府(王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