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为11.1元/小时。
德阳人才网114有。 :首页 >> 就业指导 >> 人事动态 >> 正文
我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德阳人才网 (2014年7月16日9:51) 本文章已被查看:792
经市政府批准,从7月1日起,我市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每月1140元调整为1250元;非全日制用工每小时最低工资由原来的12.1元调整为13.2元。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既保证了低收入职工家庭能够分享社会和经济发展成果,同时也考虑了企业人工成本的承受能力,统筹兼顾了职工和企业双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