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动法乙方在甲方工作十个月,甲方不给乙方签合同,甲方是否合法

2025-05-16 18: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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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单位未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单位应当支付从劳动者入职第二个月起到第十个月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回答2:

劳动合同法第10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你单位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必须在一个月里完成签订。那么如果不签订会怎么样?

劳动合同法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举个例子,你工作了10个月,税前工资2000块每月。那么单位需要支付你18个月双倍工资,也就是2000*18=36000元,由于单位已经发过你一份了。所以你可以索赔18000元。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