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个人合伙买车拉货,其中一个合伙人开车发生了车祸伤了人,费用应该共同承担吗,还是开车的多承担,求真

2025-05-17 04: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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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决定国务院关于(草案)”,修订工伤认定的范围,在上下班的路上机动车事故不再被认定为工伤伤害。

国务院法制办在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称这一规定被删除,主要考虑的草案:

第一,工党在1996年的前部制定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将上下班机动车事故伤害纳入了一系列相关的受伤的情况下的方式。 2006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任强博客,任强新闻,任强说吧)取得保险条例”上下班的由机动车事故工人机动车事故伤害可以得到责任强制保险赔偿后实施,并可以路由通过民事赔偿,也解决了。

二,纳入工伤保险不纳入现行法规非机动车事故范围的范围机动车辆事故,造成政策的不平衡,各地区,各部门和员工反映强烈这个规定不公平,要求。

第三,从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的目的,主要是由于工伤保险的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伤的情况下提供保护,虽然上下班可以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扩展,但它并不意味着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此,将陈某因意外伤害案件中被删除的范围从工伤和工伤保险的,不影响核心情形的保障。

第四,在实践中,由于住房和改善工作人员的调动,途中的商品化工作,就如何确定争议的范围,则操作难度大,如果再通过情况纳入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工伤认定范围,则操作难度更大,引发更多的争议。

第五,看看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很多国家都没有对工人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案件改判纳入工伤认定范围;一些国家虽然将其纳入,但“机动车”的“上下班”的概念,并进行了严格限制,如单位只限于所提供的班车。

回答2:

应该是共同承担,开车所挣的钱是两个人平分的呀,

回答3:

共同承担,并对责务承担连带责任

回答4:

共同。当然合伙人没要求你就适当补贴一点就不用共同责任了

回答5:

合伙的共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