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委托的律师复印的材料该不该给当事人复印一份?

2025-05-22 20: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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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委托的辩护律师从检察院或者法院复印的卷宗材料,绝对不能给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复印一份。
如果给了,就是违法的,是泄露案件秘密,可能会触犯刑律,会被判刑的。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