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六年前卖过一套房子,未给对方过户,现在买家要重建,建房证需要我们签字,能不能跟他要钱?

2025-05-15 05:03:1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不签字,不违法,算违约。
要求给你加钱,过分。
买家可以凭当初和你家签署的买卖合同,付款凭据,先和你协议,要求过户住房,
你拒绝,对方可以凭以上证据依法上法院起诉你,主张过户住房,同时要求你赔偿损失,以及承担房价2%--4%的诉讼费

回答2:

不能,因为房子当时已经卖给对方,只是没有签字而已,现在配合人家把手续办完就行了。

回答3:

你把房卖给对方,交付房屋和办理过户是你们的义务,你怎么能现在还想着借机会问人要钱呢,人对方是可以起诉你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未给人过户。

回答4:

可以协商一下吧,不过这种行为属于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