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局退休员工死亡有那些补偿

2025-05-12 07:40:15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等,除参照国家相关规章外,具体还有结合地方的规定。下面浙江的供参考:1、所在单位办理离、退(职)休人员减少手续后,社保经办机构在次月结算基本养老保险金时一并支付丧葬费,支付标准为4000元/人。由单位发给死亡人员家属。   2、一次性抚恤金支付标准:  ①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工资;因工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工资;因病死亡的,为本人退休前10个月工资(不包括市定补贴和各种津贴补贴)。  ②根据浙老干[2006]11号文件,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去世后,因公牺牲的按40个月的离休金计发;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按20个月的离休金计发。(自2004年10月1日执行)。

回答2:

我父亲是邮电职工,已退休十多年了,曾经参加过抗美援朝,想问他死亡后有多少个月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