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调解书已经生效,有必要再向法院陈述吗?

2025-05-16 22: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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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民事调解书已经生效,民事纠纷已经审理终结,不需要再向法院陈述什么。

如果承担义务的一方不按照调解协议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在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回答2:

可以申请再审,但是必须要有新的证据来说明情况,否则也是别说。

回答3:

既然调解书已经生效,就没有必要在向法院陈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