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信号灯。两直行车辆碰撞,对方车辆处于右侧,我方已过十字路口中心点,对方超速行驶。谁的责任大

2025-05-24 0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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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相关规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根据以上规定,在道路交通叉口,如没有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情况下,直行的车辆应该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所以本次事故,由南向北的车辆没有避让由车向西的车辆,应负主责。另外,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要看是否两车是相向行驶还是同向行驶,本次事故的情况不属于这一规定。

回答2:

答:如果确认对方车辆超速,则对方也要承担责任。 但无信号灯十字路口不会有测速探头,没有证据,交警不会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