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消防部队在县设立消防中队,人数并不是很多,一般来说大约只有六十人左右。
县城没有消防队.
省设立消防总队(正师级)市(地区)设立消防支队(正团级),省会为副师级;县(市)区设立消防(科)大队(正营级),下设消防中队(连级)一般消防中队为六个班,30余人(根据各地发展情况而增加消防警力)。
不好说,各地不一样,排除每年冬季老兵复原新兵未到得因素例如98年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县级市)消防中队加上干部只有19个人,四台消防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