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这个词出现于清朝末年,起初目的是统一语言以推动国语教育。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学日本时,曾与留日学生组织了一个“演说联系会”,他们拟定的简章中就出现了“普通话”的概念。这个概念在接下来几十年不断得到丰富和规范。
新中国成立时,北京中央政府确定现代标准汉语由国语改称普通话。在一次次的文化活动中,北京语音的地位得到确立并巩固下来。中国的国家通用语言是普通话,即汉语普通话,是中国历代官方推行的修正型的首都雅音。现代的普通话就是这样来的。
在八百多年内,北京都是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北京话的影响随着经济政治的集中而逐渐增大,地位日益重要。一方面,官方将北京话用作官方通用语言,传播到全国各地,即“官话”,“官话”也就逐渐成了各方言区之间共同使用的“通同语”;另一方面,白话文学作品多以北方话为基础,特别是元明以来的戏曲,也更多地融合了北京话的特点。
清朝末年,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汉民族共同语实际上已经形成。新中国的普通话以北京官话语音为基础音,以滦平话为主要标准,吸收了收滦平话直接、清晰、明确特点,加以部分修正。滦平话是北京官话(热河省承德方言为东北方言的一支)的推行区、记录区,小小区别于北京胡同话。
这就是普通话的历史起源。
普通话,是现代标准汉语的另一个称呼,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 ,以北方官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通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