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二、保护期限不同: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三、审查内容不同:
发明会进行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只进行形式审查。
四、审查时间不同:
发明的授权比较难,时间大概2年左右,也有5年以上也没有被授权的;实用新型的授权比较容易,大多1年内会授权。
仅供参考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保护期限短,只局限产品的形状结构方面的的技术方案(如一种可拆卸的自行车)
而发明保护期限长,不仅可以保护实用新型的内容,还可保护一些方法发明,例如一种网络通信方法!
它们的保护效能差不多(如都有新颖性或创造性的话),只是审查程度不同(发明知识产权局会审查新颖性和创造性之后授权,授权后不易无效,实用新型不审查新颖性和创造性,授权后容易被无效)
发明完全是创新,所没有的发明。新型属于改进,现有的进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