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属于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一般原则,是由于过错责任,即无论是机动车,根据自己的过错程序(比例)在不存在过错主要是看任何一方的行为与交通事故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的事故责任分担关系,
职责分工应分清哪些是受害人的过错与违法者的过错的损害,或损害发生的组合发生所造成的进一步扩大,结果后的损害。
因为在前一种情况下,不仅通过比较行为人与受害人的过错,因果关系和损害分割,还要考虑其他因素,如不可抗力,第三人损害的行为的影响;只是为了从因果关系可以判断后者的情况;其次,与每名受害人的过错与犯罪者的过错造成结合发生损害时,要分辨是单方面的受害者或肇事者和受害人遭受人均损坏遭受损害。因为在前一种情况下损害分割的唯一受害者,在后者的情况下,两者的总和可能是必要的,分裂的破坏。
不是简单的车相撞,车,车负主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