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证丢了,户口本上写着离婚,这样能领结婚证吗

我离婚证丢了,户口本上写着离婚,这样能领结婚证吗
2025-05-20 22: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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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离婚后,在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使用其离婚证。但是,根据规定,其必须出示无配偶的单身证明。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二,如果婚姻登记机关,必须要求当事人出具其离婚证,那么当事人可以进行补办。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回答2:

不可以的,
因为二婚领结婚证时必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缺一不可,
所以需要重新补办个离婚证。
补办离婚证程序如下 :
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夫妻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后,即可补领。

回答3:

不可以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因此,补办离婚证需出具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