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破产,一般保证人的责任承担问题

2025-05-10 22: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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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对于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先向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追偿,然后再以未受清偿的余额向保证人追偿(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回答2:

你好

如果不是按份担保,也没有约定保证期限,则一般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六个月,从债权届满时起计算!
一般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只在债权人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请债务人请求,债务人不能偿还时才可以找一般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因此,是否可以找一般保证人一般为两年条件:一、是否已过六个月或约定的担保期限;二、是否已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向债务人请求偿还债务;如果以上都是否定的,一般保证人不承担或不可以找其承担担保责任!